我和家


在澳大利亞教中文的時候,我教外國人怎麽寫「我」字,怎麽寫「家」字。那個時候,我好像很清楚地知道,「我」是誰,我從哪裏來,「家」是什麽,家在哪裏。


時過境遷,一轉眼在香港已經生活和工作了很久。租了兩年多的房子,本已經很習慣,可是還是狠狠心買了新屋。從租的房子到新屋不過是十幾分鐘的路程。於是我便決定自己動手,螞蟻搬家。周末的時候,我手拉著行李箱,外加雙肩背包,每次都裝得滿滿的。


不搬家不知道,兩年多來,我的的確確囤積了很多東西:小到繳過的每一張煤氣水電費賬單;看過的或者還沒來得及看的各種書籍;一年四季的衣服;枕頭被子和床單;鍋碗瓢盆、油鹽醬醋茶;還有一盆吊蘭和一盆含羞草;大到兩件不肯捨棄的家具,一件是我和女兒親手組裝的餐桌,另一件是坐臥兩用的沙發床。


等小的東西搬完以後,我便聯係了一輛中型麵包車,把兩件家具搬到了新屋。兩個星期以來,我一直感覺自己像一個孤獨的牧羊人,渴了就喝杯礦泉水,餓了就買一份盒飯,晚上累了,有時沒脫衣服就呼呼大睡起來。醒來的時候,再看一看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一件一件搬回來的東西,又覺得很陌生。於是,晚上的時候,我便給兒時的兩位朋友發短信,說我有點想家,但又不知道家在哪裏。


就這樣又過了一周。周末的早晨,我一覺醒來,天已大亮。我望著窗外的山巒,還有遠處忽隱忽現的吐露港,然後我的目光便停留在臥室一角的那一縷陽光,看得出了神。等我完全醒來,再在臥室和客廳走走的時候,仿佛一切又慢慢地熟悉起來。


也許,我還是我,家還是家,只不過是換了一個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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